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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涉外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子女(以下简称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收养人夫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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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19修订)
(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4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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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与《民法典》相抵触内容,以《民法典》为准。民法典//www.66law.cn/tiaoli/15301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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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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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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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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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一章收养登记机关和登记员第一条收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收养登记行政职能的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第二条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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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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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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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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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公行规[2018]1号各分局、市局各部门、各公安处(局):现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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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民法典》生效日期为2021年1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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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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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8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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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解释。二、夫妻双方均是外省(市、自治区)户籍,现居住地在我省的,其生育管理适用我省条例,生育政策适用户籍所在地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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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修正)
(2002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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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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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育保险条例(新版全文)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从07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即可到所属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 缴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7%调整为0.85%,职工(包括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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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育保险条例(新版全文)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给予生育妇女发放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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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全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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