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成立吗(保证合同的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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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成立吗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

合同无效

,合同如果另有商定按照商定。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以及债权人达成的明确互相权力义务,当债务人不实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代为实行或者连带责任的协定。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以及

债权人

达成的明确互相权力义务,当债务人不实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代为实行或者连带责任的协定。在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与保证人通常需要商定下列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以及

债务人

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仍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二)债务人实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实行债务的期限以及保证人有着直接的瓜葛。因而,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实行期限内不能实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当保证责任。

(三)保证的方式。

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而,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当保证责任的首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该对于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四)保证担保的规模。

保证担保的规模是指保证人对于哪些债务承当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商定保证的规模,明确是对于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侵害赔偿金、

背约金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体仍是部份承当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的法律根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以及债权人商定,当债务人不实行到期债务或者者产生当事人商定的情景时,保证人实行债务或者者承当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然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了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错误的,应该依据其错误各自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般双方在签订清偿权债务类的合同之后,为清偿务安全有可能还会商定担保人和担保事项而商定的担保事项,需要单独签署一份保证合同,这份保证合同就是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不成立属于无效的话,那末这份从合同也是属于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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