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约人对于邀约内容变更有甚么效率(延迟许诺的法律后果) 受要约人对于邀约内容变更有甚么效率1、受要约人对于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民法典》第488条规定:“许诺的内容应该与要约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于要约的内容作出实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 2023-04-07 882 人看过 要约非实质性变更的内容(甚么情况下要约不可以撤销) 要约非实质性变更的内容对于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包含:1.在许诺中提出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在当事人没有昭示排除了的情况下是当事人必需承当的义务。在许诺中提出或者者强调了要 2023-04-07 1093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