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上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用工单位以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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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劳动合同法上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以下情景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上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以下情景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除

劳动合同

的;

(二)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消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消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消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消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了用人单位保持或者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前提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赞成续订的情景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景。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一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消除

或者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工单位以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用工单位与用工者签订合同要保留双方自愿签约的证据,应该依照劳动合同商定(如果劳动合同对于此没有明确商定,应当按照相干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劳动前提,提供劳动维护,按时发放工资和各项福利,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单位制订规章轨制要合法,不合法的规章轨制不受法律维护,即便单位以劳动者背反了单位规章轨制为由消除合同,也不能患上到法律支撑。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暴力、要挟或者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腕逼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能背章指挥、强令冒险功课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劳动合同法》的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于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消除合同有

经济补偿金

,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消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绝不知情的侵害了。由谁提出消除合同,真的很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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