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甚么?
2020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定书,可以办理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身体健康遭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背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4、调处(第三方支撑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赞成仲裁)等。
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甚么?
1、医疗纠纷或者投诉产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即向医务科讲演,藏匿不报者,将承当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而至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用踊跃有效的处理措施,节制局势,争夺科内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并招待纠纷患者及家眷,当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于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讲演或者家眷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以及请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没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者家眷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用背法行动对于我院正常医疗秩序形成影响的,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保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法律规定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产生医疗纠纷后,下列部份病历(主观病历)应该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以及启封。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者住院志)以后,对于患者病情以及诊疗进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含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者手术以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和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甚么叫非法行医 。常常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含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乃至还有病院领导的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常常有专页单独记录,即医治科室约请本院或者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4、疑问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者拥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历的医师主持、招集有关医务人员对于确诊难题或者疗效不确实病例讨论的记录,可以记载在病程记录中,也可是专页;
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者拥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的医师主持,对于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有专页单独记录。
医疗纠纷患者怎样维权的法律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该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讲演,并附具协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伎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拜托负责医疗事故伎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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