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向你借钱,应当写借条仍是欠条?

1011 人看过
核心提示:案例手上有借条,仅凭这一张借条就能证明借贷瓜葛存在从而取得法院支撑吗?前不久,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块儿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杨山以及被告龙天同窗多年,瓜葛很好。2014

案例

手上有借条,仅凭这一张

借条

就能证明借贷瓜葛存在从而取得法院支撑吗?前不久,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块儿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杨山以及被告龙天同窗多年,瓜葛很好。2014年,龙天在新晃县城开设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因缺少资金,曾经屡次向杨山借款。2015年10月2日,龙天亲立借据一份,商定还款期限为当月30日前,逾期按银行利息5倍计算资金占用费。商定到期后,杨山曾经屡次追问龙天还款事宜,但龙天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尚未偿还任何借款。

龙天称,借条确切是他写的,然而杨山并无把钱借给他,他不需偿还杨山借款本息,双方没有构成借贷瓜葛。

法院说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对于书写“借条”当天未交付借款的事实没有异议。

杨山在庭审中称,该笔借款是龙天开设美容店时因缺乏资金而屡次向他借款构成,但经庭审中法院屡次讯问,杨山对于借款次数、款项交付方式、交付地点、每一次借款金额等陈说均先后矛盾;在法院问及每一次借款的数额时,杨山的回答也都摸棱两可;再则,杨山向法院提交的“借条”也不相符一般的交易习气,该“借条”上未写明诸如借条、欠条、借据之类的标题,在署名时也未写明借款人字样,而是写上“签字生效”字样。

基于以上诸多疑点,杨山虽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条”,但被告已经就反驳杨山诉讼要求所根据的事实提交了证据,但杨山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向被告提供过借款,因而,杨山向被告龙天提供3万元借款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况,法院没法认定该事实存在,原告杨山应承当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因而驳回杨山的诉讼要求。

如何写一张正确的借条?

借条是拥有法律效率的文件,且能够作为证据维护当事者的利益,不是简单写几行字就好了。那末,如何写一张正确的借条?一块儿来看看。借条不规范的四种常见情况1、借款文书不规范或者干脆没有,致使文义含混、不确实,利息商定不明确;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身书写;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瓜葛,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写借条,要注意这八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以及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含大写以及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含借款的起止年月日以及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用处;

5、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终究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含大写以及小写金额)等商定;

7、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8、应有借款本人亲身签章、手印或者亲笔书写的签字。

以上就是“如果有人向你借钱,应当写借条仍是欠条”的全体内容,如有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干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