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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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工伤伤残补助从甚么时间开始算起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就能够申请支付伤残补助。伤残补助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

  一、工伤伤残补助从甚么时间开始算起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就能够申请支付伤残补助。伤残补助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末通常为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月定时支付。

  二、伤残补助计算标准

  1、按月长时间享受

  (1)1-6级伤残顺次分别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伤残补助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伤残补助由兼顾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剂,调剂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停发伤残补助。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补助的,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高于兼顾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依照兼顾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兼顾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依照兼顾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享受

  一般限于外省农民工,看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制定的地方规定。

  三、伤残补助支付条件

  1、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2、工伤职工被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

  3、一至四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保存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六级伤残职工保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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