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金是否要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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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劳动补偿金是不是要交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消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  1、个人因与用人

  一、劳动补偿金是不是要交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消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消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之内的部份,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份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消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履行。之前法规与本通知法规不符的,一概按本通知法规履行。对此前已产生而还没有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法规履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消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

  1、对个人因消除劳动合同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斟酌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获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依照税法法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因此,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消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之内的部份,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份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消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怎样计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消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消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算上加班费

  经济补偿金不包括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依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和奖金、补助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照,可以看出,此法条特地把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剔除掉了。不存在“等货币收入”垫底的理解,这里的“等货币收入”是指且仅指前面提到的四种工资。如果包括加班费,这里肯定要罗列出来的。这是从语法上理解。

  另外,从情理上理解,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在正常工作时应当得到的工资。这里的正常工作是指,正常的工作条件、正常的工作时间、正常的工作强度。加班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且加班有专门的加班费来补偿。所以,消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应包括加班费。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补偿金是不是要交个税的相干内容,经济补偿金是不算在加班费里的,加班费是需要另外进行支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应当说明并在条款中清楚的说明。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律赞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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