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起诉离婚法官会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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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第2次起诉离婚法官会问甚么  第2次起诉离婚法官会问以下问题:  1.询问双方当事人甚么时间认识、如何认识、是不是有感情基础。  2.询问双方当事人甚么时候登记的结婚、婚后是不是有生

一、

第2次起诉离婚法官会问甚么

  第2次起诉离婚法官会问以下问题:

  1.询问双方当事人甚么时间认识、如何认识、是不是有感情基础。

  2.询问双方当事人甚么时候登记的结婚、婚后是不是有生育。

  3.询问双方当事人婚后感情如何,由于甚么纠纷产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当事人是不是有分居的情况。双方是不是坚持离婚。

  4.询问双方是不是有共同财产及债务,双方是不是有签订相干的婚前、婚内财产协议。

  5.询问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意见。

二、

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多久受理

  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产生法律效率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除外。律赞网提示,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保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

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第二次诉讼离婚是不是判离要看是不是有新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行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布失踪,另外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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