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期可否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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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保释期可否上班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能不能回原单位工作,法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看用人单位和公安机关怎样处理,如果没有限制的,可以回原单位上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一、保释期可否上班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能不能回原单位工作,法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看用人单位和公安机关怎样处理,如果没有限制的,可以回原单位上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照以下规定:

  1、未经履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产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履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情势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捏造证据或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遵照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面或通讯;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履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份或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分情形,责令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背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保释期是甚么意思吗?

  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在中国,对应当逮捕的犯人,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便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人和保证人当面对保落实,然后予以释放。这类保释措施体现了革命的人性主义精神。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察、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避免其回避侦察、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迫措施,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在取保期间需要遵照相干的规定。

  

三、被取保候审可以消除劳动合同吗?

  1、从法律根据来看,《劳动合同法》第39第(6)项规定了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消除劳动合同,但对劳动者被采取刑事强迫措施的,并没有触及。

  根据1995年8月4日发布的劳动部《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劳动者涉嫌背法犯法被有关机关收留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实行。暂时停止实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当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毛病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实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根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目前,收留审查已被取消,故该条文目前仅是针对劳动者被拘留、逮捕的情形适用。因拘留、逮捕属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迫措施,劳动者在此状态下,继续实行劳动合同已属客观不能;同时,由于劳动者还没有被终究认定是不是有罪,故用人单位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6)项消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候用人单位想继续实行劳动合同或消除劳动合同均不能实现,因此该意见才做了如此的规定。

  但《意见》并没有触及到取保候审等其他刑事强迫措施,由于,取保候审与拘留、逮捕存在不言而喻的区分,取保候审其实不属于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迫措施,其要求仅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客观上具有继续实行劳动合同的人身自由,故根据《意见》不能直接推知劳动者在被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固然的暂时停止实行劳动合同。

  2、从立法理念的角度来看,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遵照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侵害的,用人单位可以消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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