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调查严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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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工伤认定调查严格吗  一般只要是上班时间由于做与工作有关的事情而受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在书面审
一、

工伤认定调查严格吗

  一般只要是上班时间由于做与工作有关的事情而受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在书面审核进程中,可以通过对当事人 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 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进行评估并作出判断。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且能够说明自己的主 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据此构成工伤认定结论。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干证据不能支持自己的主张,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能据此作出是不是属于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此时,就需要对申请所触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查阅 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被调查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等,应当协助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照实反应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通过实地调查以肯定哪些证据可以采信,哪些证据不能采信。最后,如果经认定机构实地调查后,用人单位与职工有不同的 主张,并且各自提供的材料及证据都不足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时 应由用人单位承当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颠覆 职工提供的证据,那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材料 及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根据:《工作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豫备性或扫尾性工作遭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实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缘由遭到伤害或产生事故着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作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以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金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

2021工伤认定怎样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对依法获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在书面审核进程中,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

三、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的。条件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有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缘由”而遭到的负伤、致残或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进程中产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豫备性或扫尾性工作遭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比方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早在8点30分到岗或下班后做完扫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都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豫备性或扫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关闭机器后整理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实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有,并且必须是在实行本职工作,这里遭到的伤害是“非工作缘由”,是来自本单位或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而至。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实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导致职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资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资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缘由遭到伤害或产生事故着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和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产生事故时正在实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缘由外出,遭到伤害或产生事故时着落不明。

  综合以上所述,一般只要是上班时间由于做与工作有关的事情而受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末,希望小编这篇有关工伤认定调查严格吗的文章内容清晰,资料详明并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如果您还有需要,欢迎您咨询律赞网律师。感谢您的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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