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金6个月以上包含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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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劳动补偿金6个月以上包括六个月  这里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满六个月的,是指四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如八个月;  第二

  一、劳动补偿金6个月以上包括六个月

  这里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满六个月的”,是指四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如八个月;

  第二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如劳动者工作三个月;

  第三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如三年零九个月;

  第四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的,如二年零四个月。

  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对上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工作一年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如工作时间三年零九个月,支付经济补偿为四个月工资,工作时间二年零四个月的,支付经济补偿为二个半月工资。另外,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正好是六个月,经济补偿该按半个月还是一个月计算?我国法律规定“以上”、“以下”、“之内”、“届满”,一般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之外”,一般不包括本数。所以工作时间正好六个月的,经济补偿依照一个月工资计算。

  二、劳动经济补偿金标准是甚么

  依照《劳动法》和《违背和消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干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背或消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背和消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背《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剥削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份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得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消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份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得病症的增加部份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消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消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12个月”。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没法实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消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生产经营状态产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消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依照《违背和消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消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依照《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情势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补助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补偿金6个月以上包括六个月的相干内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向工会或全部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律赞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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