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在家与客户微信沟通时猝死!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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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基本案情石某宇生前就职于广州一家贸易公司,2020年7月13日19时40分摆布,他在家中突发疾病倒地,医护人员抵达后就地开展了急救;但是意外来患上骤然,抢救二十余分钟后,医生无奈宣布抢救无效

基本案情

石某宇生前就职于广州一家贸易公司,2020年7月13日19时40分摆布,他在家中突发疾病倒地,医护人员抵达后就地开展了急救;

但是意外来患上骤然,抢救二十余分钟后,医生无奈宣布抢救无效,确认了石某宇的猝死。

而他发病前还在用微信与同事和客户沟通工作上的问题,妻子田某表明其最后的微信动静于19点22分发给同事,以后工作群内的相干沟通一直延续到19点50 。

这期间处理工作时突发疾病不治身亡,莫非不是工伤吗?

田某随后作为配偶向人社局提起了

工伤认定

申请,可人社局给出的结果是不予认定工伤。田某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同人社局同样没有支撑其诉求,由于突发疾病要被视同工伤须知足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这两个前提,而石某宇发病于下班时间、地点又是在家中。

中级法院再审

对于于一审结果,田某仍旧不服,遂再次提起上诉,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认为:

石某宇的工作交接记录以及微信相干聊天记录、和同事们的证词都显示,其在下班后与负责的出产线联络是常事,发病前也确切在继续与客户以及同事沟通货物的接管问题;

而后同事们的沟通又延续了近半个小时,因而这期间处理工作事务,即使地点是在家中,也应被认定为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的延伸;

即石某宇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该视同工伤”之规定;石某宇的死亡应认定为工伤。

综上,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讯决书和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抉择书,判使人社局对于此工伤认定抉择从新作出处理。

这一结果让网友们也松了口气,事实上,因为科技的发展,良多职业都已经经打破了线下处理工作的时空限制,故职工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的肯定,也不该再局限于固定的上班时间、地点,这一案件终究的裁决也表明了法律对于于劳动者权益维护的进步。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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