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强占罪立案标准是甚么?强占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2021强占罪立案标准是甚么?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腕,持有别人财物的行动。这是形成本罪的首要条件,也是本罪区分于其他犯法的首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腕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拥有非法性,则不可能形成本罪;
2、代为保管,既包含受别人拜托,代为珍藏、管理其财物,如存放、拜托暂时照看,又包含未受拜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别人的财物;
3、既包含按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如无行动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物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含按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拜托、寄托、运送、合伙、典质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者工作上的瓜葛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的,不属于本罪的代为保管;
4、行动人如果将财物非法占有的不是形成本罪,而是形成贪污罪或者职务强占罪;
5、挖掘患上到别人的埋藏物,但这类挖掘患上到不能属于非法。其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患上到,如果其自身非法,如盗掘别人埋在坟墓中的财物,或者明知别人将某物埋下而故意盗掘患上到,就不是形成本罪,这时候形成犯法,也应以盗窃罪论处;
6、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该将别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者埋藏物当做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罚、使用以及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别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典质加以使用,但不能包含故意毁坏这类处罚;
7、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当将别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动人仍视若无睹,明确表示不予旧还;
8、固然,行动人如果终究仍是交出或者者退还了财物,或者者是在别人明确提出主意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经作了或者答应赔偿的,乃至是在别人提出主意后还擅自处罚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的,等等,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9、犯本罪的,处二年下列有期徒刑、拘役或者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下列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强占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强占罪的出发点数额
强占罪的出发点数额是指形成强占罪所需行动对于象的最低价值,它是强占行动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背法向犯法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强占罪需强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形成,那末如何肯定数额较大的出发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出发点数额为好,有人认为出发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份处所立案标准5千。
因为财物的价值随耗费、市场波动而变化,那末如何肯定行动对于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两种:
(1)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泉量;
(2)折旧价值,即按必定的折旧率计算患上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动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肯定行动对于象价值。
一般强占罪判刑多久?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下列有期徒刑、拘役或者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下列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分。
本条罪,告知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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