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在合同上签字购物(共6次)。我能否主张按照《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第三款赔偿旅游总款的10%? 上海法律问答顾问赔偿请求人应向旅游质监所递交写明下列要件的赔偿请求书:请求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联络方式;侵权旅行社的名称、参加旅行团的团名及出发日期;赔偿的要求及理由;有关证据材料。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 2023-03-08 674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