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王律师,我想打离婚诉讼,可是什么都不懂!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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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京法律问答顾问按照以下程序打离婚诉讼官司:1、起诉,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3、调解,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4、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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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下程序打离婚诉讼官司:1、起诉,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3、调解,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4、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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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泰州法律问答顾问

当事人想离婚可是对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审理时应当对夫妻双方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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