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仲裁判决,一个月了,老板一直没给钱,要不要去当地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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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律赞网法律问答顾问劳动仲裁后老板没钱的,另一方第三人可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依法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发现对方确实没钱的,可中止执行;在发现对方有钱之后再去申请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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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老板没钱的,另一方第三人可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依法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发现对方确实没钱的,可中止执行;在发现对方有钱之后再去申请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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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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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后,超过十五日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效力。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在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劳动仲裁调解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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