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书下来了,但还要继续治疗做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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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六安法律问答顾问工伤鉴定应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进行。1、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2、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配合劳动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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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应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进行。1、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2、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配合劳动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给申请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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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鉴定须在伤情稳定之后再去做比较好。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了,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康复情况作出的,及时伤残鉴定有利于固定证据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当然,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一般应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比较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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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治疗终结后才能做。根据经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法规为准)1.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原件一份2.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3.被鉴定人一寸彩照6张4.医疗终结出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其他劳动部门特别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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