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在银行开户时预留的财务负责人。我其实不是财务负责人。公司以后偷税漏税会问我问题吗?对我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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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松原法律问答顾问公司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1、如果该财务负责人知情并参与了的,一般是连带责任;2、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而财务负责人由于自身的岗位,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

松原法律问答顾问

公司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1、如果该财务负责人知情并参与了的,一般是连带责任;2、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而财务负责人由于自身的岗位,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平法律问答顾问

公司偷税漏税会对财务人员造成的影响有可能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如果是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人员不会受到处罚,但是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则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都会受到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吉林法律问答顾问

公司偷税漏税一般财务经理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公司法人代表承担责任,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应当根据偷税漏税的目的来确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则法人代表和财物都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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