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是农村户口,儿媳是非农民,问儿媳的户口能不能转到儿子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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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天门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4、居住在城镇但无

天门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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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迁回农村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是以下情况可以迁回。1.如果是因为读书,比如因为读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等而把户口“农转非”的,毕业后也无工作安排而回原籍的毕业生可以迁回。2.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业户口,而非农业户口的那一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收入,且在农村一直居住生活的可以迁回。3.一直在农村和自己父母生活在一起,且在城镇无稳定职业和住所的未婚人员可以迁回。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城市没有稳定工作,在农村有分配住宅基地,且有门牌和房屋已经建好,也在农村生活居住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均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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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户口在别人名下,转到当事人名下的方法如下:1、应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当事人夫妻双方与子女的亲子鉴定证明等证件及资料;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注”销孩子在当地的户口;3、再带上该“销”户证明及上述证明及资料,去当事人夫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即可。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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