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哪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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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公证申请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韶关法律问答顾问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有:1、房屋继承申请书;2、继承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6、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估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汕头法律问答顾问
继承房产过户材料:需要准备自己进行继承公证的公证证明书原件和自己的户口本,遗产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书等过户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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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我父亲2OO六年来在公证处公证一份遗嘱I四村的房子给了我,现在要搬迁办什么还要别的孩子去搬迁字才``t志愿
律赞网法律问答顾问公证处询问一下所需材料遵义法律问答顾问您好!可以通过起诉办理继承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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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房子给儿子立遗嘱,万一自己出事让他全权处理,这种格式该怎么写呢?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一、房产遗嘱给儿子怎么写有效?1、房产遗嘱给儿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写有效:(1)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必须是自己个人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只能视为部分无效,对自己所依法享有的份额,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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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遗嘱需要在房地产证上写号码吗?
武汉法律问答顾问房产遗嘱的写法如下:1、注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2、注明遗嘱人立遗嘱的原因;3、注明立遗嘱人的财产名称、金额和所在地;4、注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5、注明立遗嘱的份数、时间和地点;6、最后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遗嘱日期。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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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是低收入家庭,已经死了,她只有我一个女儿,她的宅基地和房子是我继承的,房子是民政建造的
福州法律问答顾问宅基地的继承只能继承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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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李律师,我们怎样分配遗产房?
昆明法律问答顾问房产遗产应按下列方式予以分配:1、一般由各继承人协商分配;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果有遗嘱的,约定了继承人的,按照遗嘱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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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上法庭,遗书见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吗?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中,证人是需要出庭作证的,如果证人死亡,无法判断是否证人所写,也无法向证人核实相关情况,这份证明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很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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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失踪三天没回家,一个电话也没有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男方失踪无法联系离婚的方式:女方可以直接向其本人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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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的房子转让给配偶需要什么手续?
伊犁法律问答顾问你好!这需要根据房屋的产权人进行确定塔城法律问答顾问需要走继承公证程序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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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房屋遗产继承中,如果房屋转名中已有内部协议的签名,过世老人的部分子女不在场可以吗?
律赞网法律问答顾问按照继承法来走程序的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廊坊法律问答顾问你好,按照遗嘱办理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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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男女是否可以相互享有继承权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同居关系的双方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留有遗嘱,那同居的一方可以根据遗嘱接受遗赠的财产。夫妻之间是互相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子女之间也是互相享有继承权的,但是没有结婚的男女朋友之间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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