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前建在基本农田的房屋是否必须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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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台州法律问答顾问按照当地政策确定嘉兴法律问答顾问2021年起,以下几种房屋可能被拆除:(1)建在耕地上的房屋。(2)审批手续不全的房屋。(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4)有古建筑的房屋。(5)危害国防安全的房屋。南通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对于已修建好的但未经合法审批的基本农田建房,主管机关可以要求拆除房屋

台州法律问答顾问

按照当地政策确定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

2021年起,以下几种房屋可能被拆除:(1)建在耕地上的房屋。(2)审批手续不全的房屋。(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4)有古建筑的房屋。(5)危害国防安全的房屋。

南通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对于已修建好的但未经合法审批的基本农田建房,主管机关可以要求拆除房屋,恢复土地原状。按照《土地法》规定,农田禁止建房。因农业生产需要建生产用房的,需经过主管机关合法审批。对于违建,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土地造成严重破坏的,还要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四十一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并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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