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10万实在没钱还如何申请减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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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信用卡不还的,应当采取积极处理方式,若消极应对债务,不仅可能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持卡人可以主动与发卡行联系沟通,表明欠款暂时还不上的原因,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争取获得发卡行的同意;持卡人还可以通过找朋友等作为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有保证欠款清偿的能力,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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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不还的,应当采取积极处理方式,若消极应对债务,不仅可能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持卡人可以主动与发卡行联系沟通,表明欠款暂时还不上的原因,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争取获得发卡行的同意;持卡人还可以通过找朋友等作为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有保证欠款清偿的能力,让发卡行同意延期,或者与发卡行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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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还不上会产生高额利息和滞纳金,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如果是恶意欠款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持卡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偿还最低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还上这个最低金额,那么银行既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影响到个人信用,但是会被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或者主动与银行协商。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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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与银行协商还款或者积极应诉,如果对方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很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产生利息:日利息按0.05%计算,从消费记账日起息;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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