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户口簿复印件双方是否可以结婚

827 人看过
核心提示:烟台法律问答顾问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手续:(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法律依据:《中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

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手续:(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

当事人一般不能用户口本的复印件去办结婚证。当事人登记结婚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即可判断,申请结婚登记的材料,必须为原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东营法律问答顾问

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办结婚证,只有户口本原件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本原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