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性私营企业法人年满50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吗?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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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沈阳法律问答顾问私营企业女法人50岁退休条件如下:(1)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办理退休要什么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的户口;3、人事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

私营企业女法人50岁退休条件如下:(1)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办理退休要什么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的户口;3、人事档案;4、登记照片一张;5、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丹东法律问答顾问

私营企业女法人50岁退休条件如下:1、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办理退休要什么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的户口;3、人事档案;4、登记照片一张;5、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锦州法律问答顾问

私营企业女性法人退休年龄为50周岁,当其达到五十周岁时,并且连续工龄超过十年的。可以申请退休,享受退休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该法人也可以继续在岗位上工作,不强制要求其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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