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没有工商变更登记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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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圳法律问答顾问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否有效要看情况。一般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是依法订立的,即使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也是有效的,但该股权转让不具有登记和公示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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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否有效要看情况。一般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是依法订立的,即使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也是有效的,但该股权转让不具有登记和公示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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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未办工商变更登记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经双方协商订立书面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生效。但如为外部转让的,除前述条件外,还应当满足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等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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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不必进行登记。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1、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等股东,无需股东大会表决同意;2、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规定股权转让的金额、价格、程序、权利义务,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3、公司出具新股出资证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在股东名册上记录新股东的姓名、住所和转让出资额,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到目前为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已经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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