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腰椎间盘突出症住院10天后,我正常工作。我知道公司准备关门,要求所有正式员工兼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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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予以解除合同。如果本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本人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和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予以解除合同。如果本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本人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和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唐山法律问答顾问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属于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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