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工伤事故导致腿部行走不便需要康复治疗,而工伤保险不予报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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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昆明法律问答顾问向社保部门进行具体了解曲靖法律问答顾问工伤职工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来索赔,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建立劳动能力后,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就可以依法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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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部门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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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来索赔,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建立劳动能力后,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就可以依法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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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法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进行工伤报销所需材料是提供医疗费用专用收据,门诊病历复印件,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个人书面报告,单位书面申请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等材料去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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