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不承认断绝父母关系,不能找村委会签字介意吗?以后还能继承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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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圳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是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子女与父母之间依然互相享有继承权。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无法断绝的,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是不能解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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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是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子女与父母之间依然互相享有继承权。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无法断绝的,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是不能解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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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不允许与父母断绝关系的,如果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财产能继承。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四)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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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断绝亲子关系的声明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无法从血缘上割断彼此的关系,所以,作为子女还是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2、法定继承中,子女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优先对父母遗产进行继承。但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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