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离婚时,房子被判给女方,最终再婚,这房子是否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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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贵阳法律问答顾问房子是否算婚前财产根据购房时间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结婚登记之前所得的,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还可以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以将婚前个人财产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则房产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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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否算婚前财产根据购房时间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结婚登记之前所得的,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还可以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以将婚前个人财产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则房产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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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的房屋归属权界定的方式:若为一方个人财产全部购买的房屋,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为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房屋,则共同出资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以婚前财产购房的,除夫妻另有约定外,房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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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前财产的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的房产。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一方通过赠与或者继承方式取得的房屋,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给夫妻一方的也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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