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孩子在打架的时候把对方的眼镜框弄坏了,对方的孩子声称自己的眼睛花了130元,但是他的父母说我花了680元,我已经把钱转给了对方。后来听孩子说我花了130元。我能追回多付的钱吗?

1661 人看过
核心提示:太原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