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继母和继子之间的关系?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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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杭州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继子女解除关系的几种情形: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2、未成年的继子女,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终止其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3、协议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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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继子女解除关系的几种情形: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2、未成年的继子女,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终止其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3、协议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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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1.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或者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2.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3.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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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子女是受继父母抚养长大的,那么关系是不能解除的。如果没有形成这种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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