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回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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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蚌埠法律问答顾问股权回购可以章程约定的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股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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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可以章程约定的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有很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必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多数表决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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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不能主动回购,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法定回收股权的情形有:(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_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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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份回购的规定:由于第七十四条不是强制性的,股东可以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回购股份的条件。公司将上述条件纳入公司章程的,回购股份的规定生效。公司回购的股份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注销。股东必须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证纠纷的及时解决和公司经营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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