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辞职不批,一直在拖延。怎么解决?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我写的工资和约定不一样,说为了不交税,如果找劳动局,是按照合同上写的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其他计算,合同上写了一份。如果我没有给我,请指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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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肇庆法律问答顾问劳动者申请辞职,公司领导不批准,而且没有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拖欠工资的,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及赔偿。江门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辞职没签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肇庆法律问答顾问

劳动者申请辞职,公司领导不批准,而且没有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拖欠工资的,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及赔偿。

江门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辞职没签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事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是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拖欠工资。也可以通过当地仲裁申请裁决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山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写明辞职最后一个月工资要压半个月发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变相拖欠工资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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