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做一次性消毒餐具,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现在因为降价,增加业务范围,被同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了我们。我们的操作是否存在违规或恶意竞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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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圳法律问答顾问面对不正当竞争时,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惠州法律问答顾问您好,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手段与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您的同行恶意中伤,诋毁您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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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不正当竞争时,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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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手段与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您的同行恶意中伤,诋毁您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现实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如下:1.欺诈性交易方法。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广告。4、侵犯商业秘密。5、掠夺定价。6、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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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打当地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药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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