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的结婚证没有看到,补办时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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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成都法律问答顾问结婚证是可以补办的,而且只需任一方至原登记机关办理即可,无需双方皆至,一般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1、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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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可以补办的,而且只需任一方至原登记机关办理即可,无需双方皆至,一般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1、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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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的补办资料包括户口簿和身份证。法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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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丢失声明等,然后当事人需到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局进行查档,再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确认后补发结婚证。一般结婚证当天能补办完成。《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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