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抵押尚未还清,如何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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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太原法律问答顾问离婚后办理房产证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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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办理房产证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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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准备的资料:房产证的原件、房产证额复印件,身份证,婚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或者离婚证)、收入的证明、社保的明细等。2、银行预约时间,到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需要房产证上产权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到银行)。3、抵押的审批通过后,到房交所办理抵押的登记。4、到房交所将做了抵押登记的产权证拿出来,再把做了抵押登记的产权证送回到银行,等待放贷。5、一般的情况抵押贷款在一个月左右(30个工作日)。办理房产解押手续需要带的材料包括:结清证明,注销抵押申请书,两证,他项权证明以及身份证、银行开具的清贷证明,当事人需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在房产证上加盖清贷的印章。法律依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六)抵押担保的范围;(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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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二、离婚过后,当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再向法院另行起诉。.虽然法院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予处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贷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另行起诉确定分割。所以,当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着,拿到房本之后在确定具体的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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