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想问一下,我丈夫在离婚期间没有偿还抵押贷款,我现在管理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没有偿还抵押贷款的能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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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婚后的贷款离婚应采取下列办法处理: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先进行偿还;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剩余的部分由夫妻协商偿还;3、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在离婚时,该债务由欠债的一方偿还,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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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贷款离婚应采取下列办法处理: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先进行偿还;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剩余的部分由夫妻协商偿还;3、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在离婚时,该债务由欠债的一方偿还,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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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对于贷款的处理方式为: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2、若贷款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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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贷款的处理方式有: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为共同生活贷款所负的债务,该笔贷款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可以夫妻协议怎么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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