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伪造了一家公司的电子公章,盖上了一张借据,然后a把借据给了他的父亲,然后a在他父亲不注意的时候烧掉了借据。A构成伪造印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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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天津法律问答顾问伪造公司印章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且没有骗取对方财物,则不构成诈骗;反之,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对方财产,则其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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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司印章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且没有骗取对方财物,则不构成诈骗;反之,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对方财产,则其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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