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在异地承包土地,可以申请办理家庭农场?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泰州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盐城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比较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且对承包经营的期限作出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家庭承包为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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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什么
常德法律问答顾问土地承包经营权: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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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关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问题想咨询您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如下: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2.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向发包方备案即可。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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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已经签订了7年,已经种植了一年,由于地价上涨,甲方反悔要回土地怎么办?谢谢你
西宁法律问答顾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的、承包地被征收的、承包地使用价值丧失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均可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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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和出租?
土地经营权的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承包土地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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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是指土地经营权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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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不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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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 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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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其承包地可否收回?
不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包期内, 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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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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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我把我的土地有偿承包给同村人种,他给我一定的费用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顺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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