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回答《保密法》第四十五条的理解

1805 人看过
核心提示:南京法律问答顾问保密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被授权管理保密事务的单位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实施保密法律规范的一种方式。它是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被授权管理保密事务的单位的专项活动,具有公务性质;它严格依照法定的职权范围适用保密法律规范,既不能随意超出职权范围,也不能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

保密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被授权管理保密事务的单位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实施保密法律规范的一种方式。它是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被授权管理保密事务的单位的专项活动,具有公务性质;它严格依照法定的职权范围适用保密法律规范,既不能随意超出职权范围,也不能自由放弃或拒绝行使其法定职权;它依照法定程序把保密法律规范的一般规定应用于具体情况,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并表现为一定法律文件的活动方式来实现保密法律规范,如保密I作部门对违反保密法律的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以一定法律文件形式宣告法律关系的产生、改变或废止等。 我国保密法适用于我国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连云港法律问答顾问

保密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被授权管理保密事务的单位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实施保密法律规范的一种方式。它是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被授权管理保密事务的单位的专项活动,具有公务性质;它严格依照法定的职权范围适用保密法律规范,既不能随意超出职权范围,也不能自由放弃或拒绝行使其法定职权;它依照法定程序把保密法律规范的一般规定应用于具体情况,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并表现为一定法律文件的活动方式来实现保密法律规范,如保密I作部门对违反保密法律的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以一定法律文件形式宣告法律关系的产生、改变或废止等。我国保密法适用于我国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泰州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保密法律主要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法律中涉及保密的法律条款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专门的保密法律。保密法是我国保密法律体系的主干,此外,在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安全法、公务员法等法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条款,都属于保密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