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他媳妇和他离婚的时候,他不知道。法院也给他发了传票,所以他离开了媳妇,嫁给了别人才知道离婚了。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孩子是他的前妻。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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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京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在双方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对方同意,可以单方面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需要提供,比如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婚内的财产状况证明以及户口本等相应的复印材料,以及加上相应的起诉状提交给法庭。进行立案,对方不来不出庭,不签收传票,法院会直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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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双方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对方同意,可以单方面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需要提供,比如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婚内的财产状况证明以及户口本等相应的复印材料,以及加上相应的起诉状提交给法庭。进行立案,对方不来不出庭,不签收传票,法院会直接通过登报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以及起诉材料。不出庭没有关系,法院会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最终认定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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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4、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5、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6、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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