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工作了七年多,按照劳动法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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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充法律问答顾问【法律意见】月计薪天数应该为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先转换为每日工资,然后按照实际上班的天数在计算应发放的工资,即上几天班,就应当发放几天的工资,比如上班一个月零一天,就当天发放一个月零一天的工资。巴中法律问答顾问计算劳动者工龄主要有三种方法,1、连续计算法。2、合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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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月计薪天数应该为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先转换为每日工资,然后按照实际上班的天数在计算应发放的工资,即上几天班,就应当发放几天的工资,比如上班一个月零一天,就当天发放一个月零一天的工资。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

计算劳动者工龄主要有三种方法,1、连续计算法。2、合并计算法。3、工龄折算法。而实践中,我们需要区分清楚劳动者的工龄与司龄,一般来说从劳动者开始参加工作开始就会开始计算工龄,但通常说的司龄则往往是指劳动者在某一家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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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龄的方法是: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法、工龄折算法。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期间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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