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没有遗嘱怎么办理房地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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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牡丹江法律问答顾问在没有这种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教育的,一般要提供相关的房产的证明这种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是可以进行处理的。佳木斯法律问答顾问房地产转让,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地产,到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让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原房主去世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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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这种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教育的,一般要提供相关的房产的证明这种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是可以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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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地产,到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让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原房主去世的房屋过户流程如下: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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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的方式有:买卖、赠与、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不能转让的房地产包括: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法律限制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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