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同一个工地上受了两次工伤,两次都被认定为10级。现在两次总共只交了11万多元。我停止工作,留下新工资。我只付了一个月的工资,说我已经55岁多了,一次性伤残补贴只付了一次。我想咨询一下具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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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海北法律问答顾问工伤后的赔偿:通过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具体的赔偿,如:被鉴定为伤残一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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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的赔偿:通过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具体的赔偿,如:被鉴定为伤残一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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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连续两次工伤,能够赔偿多少要依据实际情况。医疗费用和误工工资、住院费伙食费都是可以获得报销的。如果两次都有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获得两次,但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只能按高的等级获得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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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赔偿费用: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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