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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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长沙法律问答顾问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1、当事人因股权转让合同发生纠纷的的,以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2、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的,以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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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1、当事人因股权转让合同发生纠纷的的,以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2、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的,以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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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谁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转让双方已以及公司具有相应的起诉权。但若涉及到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以及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表决权的,涉及到的相关股东也具有起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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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应当为合同的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的对外的转让,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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