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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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汕头法律问答顾问夫妻协议离婚办理的方式:先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前往一方户籍登记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给予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即可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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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办理的方式:先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前往一方户籍登记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给予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即可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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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应经下列程序办理:1、当事人就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2、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婚姻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就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三十天);4、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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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的办理方式:首先,当事人就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就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三十天)。最后,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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