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配合工作,工作很难做,不想做,想辞职,签的合同感觉不合理,请老师帮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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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苏州法律问答顾问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非因劳动者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每个月需支付2倍工资。若超过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你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非因劳动者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每个月需支付2倍工资。若超过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你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你单位超过一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相当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产生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每一个案件均有其不同之处,具体个案需结合案情及案涉证据综合分析判断,欢迎致电或一对一咨询!

淮安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签了合同不想做是可以辞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

签了合同不想做是可以辞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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