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广东工作时缴纳的社保卡,现在在家缴费,能转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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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吉林法律问答顾问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

吉林法律问答顾问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松原法律问答顾问

1、首先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一般是凭个人身份证办理,办理转出手续后转出地社保机构会开具一份参保缴费凭证,这时候转出手续就办好了。2、然后拿着这张缴费凭证到拟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符合转入条件时转入地社保会接收,然后把缴费凭证交给他们完成转入手续。3、再接下来就是社保经办机构,把个人账户清单邮寄给转入地社保,同时转出地社保财务需要把你的个人账户资金和对应的统筹账户资金转到转入地社保。4、转入地社保在收到本人账户清单并确定资金到帐后根据清单录入转入地系统。然后转移就算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通化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可以转回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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