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货运司机,我的车在附属公司定居,合同期五年,我想申请市区通行证,公司不申请,卡车不能经营,我想卖车,公司不办理出门手续,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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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建议协商解决保定法律问答顾问C您好,是什么样的车子。是否有签订合同呢廊坊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首先,向当地交管所提出申请。然后领取申请表、填表、盖章,再把车辆行驶证后到交管所,领取审批表,之后到当地的运输局交表、领回执单。最后到车辆到车管所上牌,两个工作日后就可以到运输局领取营运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保定法律问答顾问

C您好,是什么样的车子。是否有签订合同呢

廊坊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首先,向当地交管所提出申请。然后领取申请表、填表、盖章,再把车辆行驶证后到交管所,领取审批表,之后到当地的运输局交表、领回执单。最后到车辆到车管所上牌,两个工作日后就可以到运输局领取营运证、营运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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